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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离婚诉讼

面对“家暴”,我们该如何应对?

发表于 2022-05-17 12:50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百万粉丝网红自述遭受“家暴”

一次次心软原谅

一次次变本加厉

结婚半年却受到四次家暴?

痛苦到不能呼吸,只想早点离婚

男方却拖延拒绝离婚

面对“家暴”,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6日,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徐某在社交媒体曝出自己遭到了丈夫贾某的家暴,在婚后半年时间内,遭到贾某四次家暴,同时不断对其进行精神控制、打压,甚至要求其删除微信里除了弟弟和父母外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徐某更是晒出了自己被家暴的伤情照片,及其4月13日的诊断证明书,证明面部被打伤,眼睛被打肿等伤势。针对此事,贾某出面回应,承认了自己对徐某的暴力行为,并自称自己患有精神疾患,出手伤人也是因为发现了徐某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目前徐某已向法院起诉离婚。

焦点问题

1.“家暴”是什么?是否存在殴打就意味着家暴?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越来越重视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但是某某女子“被家暴”的新闻却屡见不鲜,社会的风向标是明确坚定的,大家对“家暴”行为深恶痛绝,那我们是否了解“家暴”呢?

我们俗称的“家暴”,是指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殴打”属于大部分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这种“看得见”的暴力显而易见,反而一些“看不见”的精神暴力行为容易被大家忽略,比如经常性谩骂、控制打压等这样给对方造成巨大精神伤害的行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中的“殴打”应与家庭冲突中相互推搡的“肢体冲突”区别开来。

2.贾某应对其“家暴行为”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第一,“家暴”行为构成了离婚的法定事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另外,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可以酌定贾某少分财产的比例,对施暴者贾某进行惩戒。

第二,徐某可以请求贾某进行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徐某的确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徐某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醒的是,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徐某如何取证?什么是强有力的证据?

在贾某特意避开监控进行施暴的情况下,徐某应该如何取证?徐某晒出了自己被家暴的伤情照片,在实践中,伤情照片的确是被施暴方最容易获得的证据,但它的效力并不高,也常常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那什么样的证据才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呢?

徐某报警后,警察向贾某出具了书面告诫书,这是证明“家暴”的铁证,同时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据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如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调解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另外还有医院出具的有关医疗记录,如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诊断证明书等;妇联、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组织、团体出具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目睹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4.遭遇“家暴”应当向谁求助?

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施暴者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提示

对于家庭暴力,我们一定要坚定“零容忍”的态度,家庭暴力不仅会给被施暴者造成身体上的痛苦,更会给其心灵造成巨大的创伤,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甚至还容易发展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对频发的“家暴”事件深感无力和痛心,因此我提醒大家,一旦不幸遭遇“家暴”,一定要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提高证据意识,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取证,提交丰富详实的证据,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自己重获幸福!

冯娴英律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   高级合伙人

电话:13810187889(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

传真:010-59626918

邮箱:138101878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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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我们该如何应对?

发表于 2022-05-17 12:50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百万粉丝网红自述遭受“家暴”

一次次心软原谅

一次次变本加厉

结婚半年却受到四次家暴?

痛苦到不能呼吸,只想早点离婚

男方却拖延拒绝离婚

面对“家暴”,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6日,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徐某在社交媒体曝出自己遭到了丈夫贾某的家暴,在婚后半年时间内,遭到贾某四次家暴,同时不断对其进行精神控制、打压,甚至要求其删除微信里除了弟弟和父母外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徐某更是晒出了自己被家暴的伤情照片,及其4月13日的诊断证明书,证明面部被打伤,眼睛被打肿等伤势。针对此事,贾某出面回应,承认了自己对徐某的暴力行为,并自称自己患有精神疾患,出手伤人也是因为发现了徐某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目前徐某已向法院起诉离婚。

焦点问题

1.“家暴”是什么?是否存在殴打就意味着家暴?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越来越重视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但是某某女子“被家暴”的新闻却屡见不鲜,社会的风向标是明确坚定的,大家对“家暴”行为深恶痛绝,那我们是否了解“家暴”呢?

我们俗称的“家暴”,是指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殴打”属于大部分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这种“看得见”的暴力显而易见,反而一些“看不见”的精神暴力行为容易被大家忽略,比如经常性谩骂、控制打压等这样给对方造成巨大精神伤害的行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中的“殴打”应与家庭冲突中相互推搡的“肢体冲突”区别开来。

2.贾某应对其“家暴行为”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第一,“家暴”行为构成了离婚的法定事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另外,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可以酌定贾某少分财产的比例,对施暴者贾某进行惩戒。

第二,徐某可以请求贾某进行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徐某的确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徐某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醒的是,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徐某如何取证?什么是强有力的证据?

在贾某特意避开监控进行施暴的情况下,徐某应该如何取证?徐某晒出了自己被家暴的伤情照片,在实践中,伤情照片的确是被施暴方最容易获得的证据,但它的效力并不高,也常常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那什么样的证据才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呢?

徐某报警后,警察向贾某出具了书面告诫书,这是证明“家暴”的铁证,同时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据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如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调解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另外还有医院出具的有关医疗记录,如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诊断证明书等;妇联、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组织、团体出具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目睹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4.遭遇“家暴”应当向谁求助?

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施暴者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提示

对于家庭暴力,我们一定要坚定“零容忍”的态度,家庭暴力不仅会给被施暴者造成身体上的痛苦,更会给其心灵造成巨大的创伤,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甚至还容易发展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对频发的“家暴”事件深感无力和痛心,因此我提醒大家,一旦不幸遭遇“家暴”,一定要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提高证据意识,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取证,提交丰富详实的证据,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自己重获幸福!

冯娴英律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   高级合伙人

电话:1381018788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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