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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离婚常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发表于 2016-08-18 15:55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在我国有两种途径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一种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种是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在我国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求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想办理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自已办理离婚呢?

在法律实践中,法院是不接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接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的,除非立案时没有发现原告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想解决离婚问题,具体应该怎么办?

1、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

申请的提出: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申请人可以提供以往的看病记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应当询问当事人本人的意见,有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辨识能力和认知能力还要委托鉴定部门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恢复后的处理: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新判决。

2、最终由谁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一般需要特定机构为其指定。

以前做过一个中度老年痴呆患者离婚的案子,法官得知后,直接在诉讼中指定原告的父母为其监护人后继续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讲,法院是没有权利直接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可知,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因此,法院不是指定监护人的机构,而是在上述有权指定的机构指定监护人后,其他亲属或机构对指定不服其他近亲属为此提起诉讼的,法院才有权处理。所以,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的机构应当是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近亲属中进行指定。

3、配偶必须有下列行为才能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婚姻关系的,往往有权机构会指定其配偶单独或者与其他近亲属共同作为其监护人。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关系不够牢靠,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下列行为的,其他有资格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所以,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中,应当先行确定非配偶外地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由其他亲属代为办理离婚起诉。

4、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为其监护人,其离婚问题必须是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主要指的是:无民事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上述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5、变更监护关系需要按照特别程序处理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人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即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6、变更监护关系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此时监护人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和指定其为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发表于 2016-08-18 15:55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在我国有两种途径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一种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种是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在我国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求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想办理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自已办理离婚呢?

在法律实践中,法院是不接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接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的,除非立案时没有发现原告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想解决离婚问题,具体应该怎么办?

1、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

申请的提出: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申请人可以提供以往的看病记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应当询问当事人本人的意见,有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辨识能力和认知能力还要委托鉴定部门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恢复后的处理: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新判决。

2、最终由谁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一般需要特定机构为其指定。

以前做过一个中度老年痴呆患者离婚的案子,法官得知后,直接在诉讼中指定原告的父母为其监护人后继续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讲,法院是没有权利直接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可知,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因此,法院不是指定监护人的机构,而是在上述有权指定的机构指定监护人后,其他亲属或机构对指定不服其他近亲属为此提起诉讼的,法院才有权处理。所以,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的机构应当是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近亲属中进行指定。

3、配偶必须有下列行为才能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婚姻关系的,往往有权机构会指定其配偶单独或者与其他近亲属共同作为其监护人。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关系不够牢靠,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下列行为的,其他有资格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所以,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中,应当先行确定非配偶外地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由其他亲属代为办理离婚起诉。

4、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为其监护人,其离婚问题必须是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主要指的是:无民事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上述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5、变更监护关系需要按照特别程序处理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人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即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6、变更监护关系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此时监护人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和指定其为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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