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关闭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当前位置: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涉外婚姻, 离婚诉讼 /文章正文
婚姻专家微信1对1咨询
北京资深婚姻律师一对一微信咨询
扫二维码添加微信好友咨询
也可输入帐号lawyerbest添加咨询

文章分类:涉外婚姻, 离婚诉讼

在国外不回国能进行离婚答辩

发表于 2010-11-15 22:37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作为被告方,不在国内,原告已经在国内起诉离婚,被告可以不回国委托律师或者自己亲人朋友代理。将委托手续在所在国的使领馆办理公证及认证后寄回国内;同时,要出具书面答辩意见,表明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意见,也要经过所在国使领馆公正、认证后寄回国内,有外文的资料、证件提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然后委托律师或者自己亲人朋友代理。

在国外不回国能进行离婚答辩

发表于 2010-11-15 22:37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作为被告方,不在国内,原告已经在国内起诉离婚,被告可以不回国委托律师或者自己亲人朋友代理。将委托手续在所在国的使领馆办理公证及认证后寄回国内;同时,要出具书面答辩意见,表明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意见,也要经过所在国使领馆公正、认证后寄回国内,有外文的资料、证件提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然后委托律师或者自己亲人朋友代理。

热门推荐

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